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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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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顾宁的声音淡淡的,脸上的表情波澜不惊,“我送给你的戒指。”

    何景愣了下,说实话,顾宁这样的反应让他觉得自己应该平静的接受,不应该意外……

    毕竟,他是男人嘛,两个人的关系,也一直是他主动的。

    何景现在的感觉有些的微妙,要说顾宁送他戒指,他是应该高兴的飞起来的,事实上,他也确实高兴的快飞起来了,有些飘飘然。

    但是送戒指这样的事情,不是应该由男人来得吗?好吧,虽然过程有些出乎意料,但是总归是殊途同归了,何景在心里这样的安慰自己,过程不重要。

    何景把戒指拿出来,套在了无名指上……然后意外的发现有些紧了,他只好有些手忙脚乱的又把取下来,然后……套在小拇指上,正好合适。

    何景朝着顾宁笑了笑,“我很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
    布完了菜之后,服务生就退了出去,包厢里又只剩下两个人,何景本来还想说什么,但是嘴唇动了动,没有出声。

    他想,还是先吃饭吧,他觉得这个关键的时刻,自己特别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千万不能把事情搞砸了。

    两个人安静的吃饭,何景手里捧着杯子,眼睛的余光看着顾宁手指上明显和自己一个款式的戒指,下一秒又把眼睛移开,害羞的不得了,整张脸都是热的。

    这一方面,他实在是没什么经验,特别是顾宁突然变得主动了起来,他觉得自己整颗心都是小鹿乱撞的,看着一脸镇定的顾宁,简直是不知如何是好。

    顾宁声音淡淡的,带着三分笑意的调侃道:“我只负责餐费,至于要是你把杯子捏碎了,我不买单。”

    何景咳嗽了声,放下了手中的杯子,故意虎着脸说,“宁宁,这个戒指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个戒指你不喜欢吗?”顾宁抬起手,看了看戴着的戒指,“我上次逛街的时候看到的,看着喜欢就买了,男款的我不能戴,所以干脆送给你好了。”

    简直是太淡定了!

    何景听了顾宁的话,心往下一沉,有那么几分失望。原来是这样啊,是顺手送给自己的……

    顾宁瞧见了何景眼里的失落,收回了打量自己戒指的视线又说,“这个是情侣款的,我也没有其他能送的人了,你要是不喜欢的话……那就还给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喜欢,不给。”何景打断了顾宁的话,笑了笑又说,“送人的东西,怎么可以收回去,而且你也说是情侣款的,当然要情侣戴了。”

    何景开心的像个小孩子一样,他整个人像是坐过山车一样,心情起伏跌宕,但是坐过山车这件事,本身就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宁宁,我看了你的电影,拍得真好。”何景脸上洋溢着笑,看着顾宁的眼睛温柔的发亮,“你真厉害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,你之前不是不愿意见我吗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那是。”顿了顿,何景又说,“算了,不提也罢了,总之一切都过去了,我以前是在懊恼,没有能力站在你身边,不能保护你,不过以后不会了。”

    何景眼神认真的看着顾宁,“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再看,还得考察考察,咱们不急,而且我自己能照顾自己。”顾宁站了起来,整理一下衣服的下摆的皱褶,径直的往外面走去。

    何景忙站起来跟了上去,声音紧张带着讨好的说,“哎,宁宁,你怎么能这样,你要对我负责啊,你看你都送了我戒指,这不就是肯定了吗,考察多也不合适…… ”

    顾宁脚步顿了下,“在看吧。”

    她的嘴角扬了扬,接着往前面走去,何景跟在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,想要顾宁改变主意,考察什么太讨厌了,直接戳上合格的章不行吗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顾宁拍了一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后,年底各大电影节,拿了许多的奖项,女主角更是凭借着这部戏,封了影后,里面的个个角色扮演者,随着电影票房口碑的飘红,事业也在上了一层楼。

    这部电影,从开拍就不缺话题,各种主角戏里戏外的大混斗,拍完还差点被禁播,各种有意无意的炒作下,最终成为了大赢家。

    在所有人看好,等着导演第二部作品的时候,顾宁却急流勇退的退出了圈子,决定去国外读研究生,这样的决定,让一众人觉得惋惜而又诧异。

    这样的决定,连着何景都不是很理解。

    何景看着对面坐着的人,“宁宁,你真的要去国外念书啊?你读书厉害,就算是想接着往下读,那我也是支持的,干嘛要去国外,咱们国内不好吗?”

    这多不方便,那我以后就不能经常看到你了,当然,最后最重要的这点,何景斟酌了下,没有说出口。

    顾宁笑了笑,声音淡淡的谁:“我还想接着念书,不是国内不好,是我想换个学习环境。”

    其实她个人来说,虽然喜欢拍电影,但是却不喜欢这个复杂的圈子,而且赵岷失踪后,赵鉴找过她几次了,旁敲侧击的问了许多,有了这一层关系,其实她的前景并不客观,毕竟赵鉴在圈子里,算是快要只手遮天了。

    赵鉴对她显然是没好印象的。

    并不是害怕,而且事情突然变得复杂了。不过本来也就不简单。

    上一世的经历使然,顾宁现在想过得轻松点,越简单越好,所以她这次,干脆完全抽离出来,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现在,她终于和上一世再无瓜葛,只做自己。

    顾宁想去国外念书,继续享受大学时光,念完书回来,当个大学讲师什么的也不错,既自由又开心,和学生在一起还能保持年轻,没什么不好的。

    每个人的愿望和期许各有不同,不分高低,愿望会随着时间而改变,关键是看你想要做什么,幸福从来没有规定的套路。

    何景有些悻悻然的,“那我可以去看你吗?那边都是老毛子,我也不会英文,还要带个翻译才行。”

    顾宁抬眼,把视线从书上移开,“当然,如果你有时间的话。”

    为了考试,她一直在准备,现在递交了材料,通过了的话,面试要到明年去了。

    继续读书是她突然有的决定,但却也并不突兀,她只是想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。

    何景站了起来,“那好吧,我会经常去看你的。”顿了顿,他又说,“对了,宁宁,我做了菜,放在冰箱里,你要是想吃拿出来到微波炉转一转就可以了。我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,大概一个星期,你记得按时吃饭,我会尽快的把事情处理完,然后提前回来。”

    顾宁并不热衷于社交,通常呆在家里看书,偶尔会和朋友约出去看看电影,逛街的兴趣也不大,何景自从收了戒指之后,会经常会过来。

    两个人约会的地点也大多在她的家里。如果,可以算是约会的话……

    何景会每天过来,给顾宁做饭,不工作的时候,陪着顾宁在家里,顾宁看书,他就看看计划书什么的。

    为了陪着顾宁,他把事业的重心,也全部都转了过来,开了家分公司在这边,自己亲自坐镇,也不算是玩物丧志。

    何景每天赖在顾宁家里,一点都不觉得腻,拎着菜走过来的时候,还会充满了期待。

    做饭给顾宁吃,对他来说,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,怎么说呢,这样的相处方式,虽然和他曾经想象的有些落差,但是也不错,很舒服,看着顾宁吃着他做的饭菜,会让他有种快溢出了满足,淡淡的幸福。

    曾经在何景的想象中,应该是顾宁每天在家里等着他回来,然后两个人一起吃饭,他一直渴望有一个家,渴望有一个人能在属于他们的家里等着自己。

    而现在,却完全的背道而驰,是他每天买好菜拧过来,做完了饭菜,然后把东西收拾好了再离开,不过也算是殊途同归,让他有种被人需要的满足感,还有种投喂宠物的怪异成就感。

    何景还没踏入婚姻这座坟墓,就已经屁颠屁颠的变成了妻奴,简直是闪瞎了一干人的眼,郑六一干人在心里暗暗的摇头,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,算是淡定了吧,见怪不怪。

    反正在外人面前威风八面的景哥,在顾宁面前,那是一直在刷新底线,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清楚。

    要是哪天何景看到顾宁的时候,不是眼神闪耀的贴上去的话,那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。好吧,除了在这点上有些不太正常,在其他的方面,他们的老大还是很给力的。

    套用一句矫情的话来解释:那就是爱情的力量。

    何景笑着看着顾宁,“你要是想我,就给我打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何景又啰嗦了几句,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,最后指了指自己的脸,有些孩子气的说,“来,亲一口我就走。”

    顾宁有些无语的看着眼前的人,笑了笑,十分不给面子的说道,“那你还是别走了,我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何景也不生气,既然顾宁不来亲他,拿他就主动往顾宁身上凑,“你害羞啊,不要紧,那我来好了。”

    顾宁站起来避开,“别闹了。”顿了顿,她想到了什么又说,“你站着别动啊,我有正事要做。”

    何景厚着脸皮的又说,“我们现在做的不是正事吗?我是很正经的亲你。”

    相处了一段时间,招牌的厚脸皮有出来了。

    顾宁没理她,蹲了下来,低着头从电视下面的抽屉里拿了软尺走了过来,“把手张开,站着不许动,我帮你量尺寸。”

    何景有些意外,“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最近在家闲着没事,在学写织毛衣。”

    何景眼睛一亮,“你要帮我织毛衣?”

    天,也太贤惠了吧,幸福来得不熬太快。

    顾宁有些犹豫的说,“嗯,虽然,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搞定。”

    何景站着果然不动了,呵呵的傻笑,“你对我真好,媳妇儿你放心,就算是你织的毛衣再丑,我也当宝贝疙瘩一样套在身上。”

    顾宁顿了下,扬了扬眉,“胡说八道,你怎么知道我织的毛衣不好看了。”

    何景忙改口,“是我胡说,你织毛衣一定是最好看,最漂亮的。”

    顾宁笑了下,也觉得何景这夸奖有些太敷衍了。

    她快速的量完了尺寸,在何景的额头上飞快的碰了下,在何景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说,“快走吧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何景还是有些懵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何景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。

    一直到冬天快结束了,顾宁也没能成功的织出毛衣,她中途改了主意,觉得织毛衣太麻烦了,当然,主要是难度太大了,她并不是无所不能的。

    显然,在织毛衣上,她并没有什么天份。

    所以顾宁就这织好的一只袖子,改了改,给何景织了一条围巾。虽然那条围巾的针脚比较凌乱,并不美观,甚至是有些厚重,顾宁完成作品后,自己试着带了下,有些压脖子,但是也正因为厚重,所以很保暖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并不妨碍何景喜滋滋的每天带着,而且赞不绝口,顾宁听着何景一脸真诚的夸奖,开始觉得不靠谱,但是后来,竟然也渐渐也被何景洗脑了,认为自己的手工做得不错。

    知道有天,陈展约顾宁逛街,何景来接人的时候,陈展看到了何景脖子上的围巾,当时就不客气的说,“顾宁,你男朋友脖子上那一坨是什么啊?这是围脖还是围巾啊,怎么这么丑啊。”

    “丑吗?我觉得还行啊?”被陈展这么一说,顾宁觉得本来都看顺眼了的东西,突然又变得不顺眼了起来。

    陈展仔细的打量了下,“这个应该不是买的,这个造型是绝对卖出去的,顾宁,这不会是给他织的吧,你也太有才了!哈哈,都成这样了,还不浪费的让他带出来,何景对你绝对是真爱啊,居然半点也不嫌弃,这么狠心的糟蹋自己。”

    顾宁当时脸色就很不好,看着何景脖子上的那一团东西,脸色很差。两个人一回来,顾宁就伸手去扯何景脖子上的围巾。

    何景紧紧的护着,“你这人怎么这么粗暴,送出去的东西,还能收回去吗?”

    “你行啊!”

    何景想了想,一脸真诚的说,“我真的觉得挺好看的,不是谎话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。”

    后来在顾宁的强烈干扰下,何景倒是没有再带过那条围巾,那条围巾被顾宁态度强硬的要了回来,好在围巾够大,真材实料,顾宁冬天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,经常用来盖膝盖,也不是没用途,总算是不浪费。

    后来,在何景看那条围巾戚戚然的眼神下,顾宁觉得愧疚,想了想,又决定给何景绣一个钱包。

    那时候全国上下,突然就流行起了一种叫“十字绣”的东西,大家都撸起袖子开始做起了针线活,按照格子把线填上去就可以,看着挺唬人的。

    很多手残党都会产生“我怎么这样有才”的错觉,其中也包括……顾宁。

    顾宁把绣好的钱包送给了何景,何景随身揣着,之后很多年都没有换下来,尽管钱包已经被磨的掉了颜色,周围也起了毛,但是功能没有消失。

    很多人看到何景突兀的钱包,都会觉得诧异。毕竟这个破旧的钱包,和当时的何景身份地位十分的不相衬,这么一类的东西,若是没有特殊的意义,又怎么会随身带着。

    而每次何景都会说,这是我家那位和我谈恋爱的时候送给我的,亲手绣了好几个月呢,我要是不用了,她会不开心。说得时候一脸的勉为其难,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,翘起的嘴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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